华商报持续关注报道宝鸡地区农民工讨薪问题,劳动部门迅速反应,目前一些欠薪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截止25日,又有多名市民反映自己遭遇的各种欠薪问题,据了解,造成讨薪难的关键是时效性和证据。
用工证据是讨薪关键
25日,劳动监察部门对之前报道的两起欠薪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做回复:
市民徐先生反映2012年前后在宝鸡市金台区房屋经营开发公司干活、当时被拖欠叁仟多元工钱讨要多次也没拿到“一事,经金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实际情况是:2011年至2012年徐先生跟随包工头尚保友在渭滨区峪泉村给村民盖房,被拖欠工钱3700-3800元,但徐先生手头没有工钱被拖欠的证据资料。几年来徐先生打电话或上门向尚保友讨要工钱,一直被推拖;徐先生也曾经打算起诉维权,但因没有证据渭滨区法院不予受理立案。
对此劳动部门进行了说明:由于徐先生是跟随包工头给私人干活,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用工关系,且超过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两2年的时效要求,已经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范围,已建议徐先生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向施工管辖地或劳务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王先生的父亲在华夏新村打工欠薪的问题,渭滨区人社局高度重视,经调查:王先生的父亲从2012年开始,经人介绍在位于新建路的华夏新村小区做门卫工作,和业委会口头约定每月劳务费1000元。2015年3月至今,业委会只支付老人几千元劳务费,其余让老人用收取的车辆管理费冲抵。现尚欠老人劳务费1万余元。
王先生曾向所在社区和办事处反映,社区和办事处经过多次协调,但业委会负责人以财务纠纷和没钱为由拒不解决。王先生已于2018年1月18日,将业委会诉至渭滨区人民法院,法院已经受理。
由于业委会为居民自治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不是劳动法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渭滨区劳动监察除了积极和经二路街道办事处、业委会联系协调外,于1月22日帮助老人申请了免费的法律援助,为老人维权。
多起讨薪难是因拖得太久
日前,四川的苟先生反映,他和工友在宝鸡市码头滩林业局集资住宅楼干活,2015年8月完工,截止目前还欠下100多人176万工资没给。这三年来,苟先生与工友多次找码头滩林业局讨要工资,都被以各种理由推诿,前不久,工人们将情况反映到林业局,对方说尽量解决欠薪,大家都希望在春节前能够要到辛苦钱。
曹先生反映,2016年7月到10月给凤翔县时代广场的电影院搭架子做吊顶修建工程,和开发商凤翔国实投资有限公司签的合同,到现在还拖欠十多人7万多元工钱没给,和对方交涉多次,都以财务紧张为由拖欠。
张先生反映,2016年初在红河谷景区内的聚仙阁酒店干活盖房,至今拖欠20多农民工23万工钱,多次讨要未果。
齐先生反映,2014年他和同村12个人通过陈仓区的南堡村城南建筑公司,给虢镇南环路的陈仓区民政局住宅楼贴瓷砖,建筑公司结算了21万,到现在还有10万元没有付清。三年多来,工人们年年讨要,但由于只有用工合同,其它证据不足,法院也没立案,但工友和很多干活的人都能证明此事,希望关注。
孙先生从2013年9月到2017年12月,一直在凤翔跟随宝鸡雍兴建筑有限公司南指挥分公司第二项目部干活做水电工,先后做了4个工程,但一直没结算完,给了17万后还欠8名工人10万左右的工钱。
市民马先生反映,去年7月份给高新五路的悦枫健身房做装修工程,到现在欠着20多人共计50多万的工钱,老板一直不露面,近日工人一直去现场讨薪,但都没有结果。
李先生在宝鸡市高新区陕西十三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应聘,才干了一个多月,还没有签合同,公司就强行辞退他们,还没有给发工资,感觉很不合理。
以上讨薪线索,经初步核实,造成拖欠的很大原因都是在遭遇欠薪时,工人手头的证据不足,还有就是拖欠时间太久。据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王队长介绍,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时效要求为两年,超过失效已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范围;建议当事工人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向施工管辖地或劳务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反映华商报记者将跟进采访核实并转交给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希望能在春节到来之前为这些讨薪的群众提供帮助。
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