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为持续贯彻落实中省市廉洁过节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保持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坚决纠正“四风”的高压态势,现将我市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汉中市文化馆馆长纪小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2月和3月,汉中市文化馆违规擅自制定标准,向纪小平等四人发放劳务费共计2700元,造成不良社会社会影响。
处理结果:2017年11月23日汉台区纪委给予纪小平党内警告处分。
2、南郑区新型合作医疗业务经办中心主任张岐山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问题。
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期间,张岐山违规接受他人宴请4次,并收受礼金1800元;2016年春节又接受他人拜节礼金3000元。
处理结果:2017年3月 9日,南郑区纪委给予张岐山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洋县溢水镇财政所所长宋明珠等人违规公款旅游、收受购物卡问题。
宋明珠、方妙华、刘红忠在溢水镇财政所工作期间收受该镇尹家泉村购物卡一共9张,共计2600元;2014年6月6日,宋明珠、刘红忠、方妙华、李剑英四人以考察参观学习的名义,到天水、西安、华山旅游,共花费3869元,在尹家泉村财务中入账报销。
处理结果:2016年12月20日,洋县纪委给予宋明珠、刘红忠、方妙华党内警告处分。
4、略阳县白水江镇政府副主任科员任岐德违规为女儿操办婚宴问题。
2017年10月7日、8日,任岐德在家中为女儿操办婚宴,共计35桌,宴请亲朋392人次,收受礼金46720元。
处理结果:2017年11月9日,白水江镇纪委给予任岐德党内警告处分
5、佛坪县岳坝镇龙潭村二组组长李伟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
2016年10月15日,李伟在龙潭村移民集中安置点新居违规操办乔迁宴15桌,收受189人礼金共计68250元,其中收受12名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550元。
处理结果:2017年5月3日,岳坝镇党委给予李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华商记者 周金柱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