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为吸毒卖掉亲生女儿。近日,汉中市中院依法对一起拐卖儿童案件进行了宣判。
原来,早在2011年8月,汉中市南郑的李某、何雪某相互认结识,并于同年10月同居。2012年12月,何雪某产下一女婴,取名李某某。
李某、何雪某二人属无业人员,缺少收入来源,且二人均在吸毒。因经济拮据,二人商量将女婴交给中介白某某。
白某某以3万元的价格将女婴交给买主何某某后,白某某截留1万元,又从交给李某的2万元中扣除先前李某借其的5000元债务,将其余现金1.5万元交给李某。李某、何雪某二人将所得1.5万元全部用于日常开销及吸食毒品。
2016年11月,何某某向警方反映,自己“收养”的孩子上不了户口,警方认为这是一起拐卖儿童案件,以涉嫌拐卖儿童罪立案侦查,后将李某、白某某、何雪某三人逮捕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何雪某以及白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最终,判处李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5000元,与此前所犯盗窃罪合并共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白某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5000元;判处何雪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4000元。华商报记者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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