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姓胡,今年27岁,乾县人,在韩城上班。2017年11月20日凌晨0时30分许,因为失恋,他跑到了浐灞,站在彩虹桥上,留下遗书后,纵身一跳。
“跳到灞河后,河水很冰,我一激灵,还喝了几口水,”1月30日,胡先生回忆说,那时,河面上还有橡皮艇,艇上的人赶紧就打捞他,很快,辖区的派出所民警也赶来对他实施救援,“很幸运的,我被救了起来。”
胡先生说,事发后,他醒悟过来,觉得自己当时的行为非常冲动,“要不是好心人救我,我真的就不在了,特别感谢。”
胡先生想通过华商报表达一下他的谢意。
30日,华商记者联系上公安浐灞分局广运潭派出所民警窦志昂,窦志昂证实了此事,“彩虹桥上的一个垃圾桶附近,还留得有遗书和一个钱夹,我们接警后,迅速组织了10多名警力在灞河上打捞,还有群众,最终将轻生者救了起来,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提起这事,窦志昂有些不好意思,“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希望每个人都能尊重生命,要积极乐观的面对生活中遇到的挫折,努力的生活下去。”
华商记者 卿荣波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