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商报记者从汉中市人社局获悉,从2018年1月1日起,汉中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面调增,在原每人每月85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达到每人每月90元,惠及全市52万名城乡居民。
据悉,继2017年7月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10元之后,2018年1月再次提高5元。
半年间,汉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跃升至每人每月90元,增幅高达20%。据了解,调整后,汉中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在陕南三市中稳居首位。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