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法院龙驹法庭利用微信视频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让相隔千里的原、被告二人以最短的时间顺利达成离婚协议。
原告小雅与被告小奇均是90后,二人自小相识,2014年年初建立恋爱关系,同年12月登记结婚,结婚时被告小奇给付原告小雅彩礼若干,原告小雅也带来嫁妆,二人感情甚好。但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双方性格差异逐渐凸显,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出现嫌隙。婚后被告小奇一直在浙江务工,双方长期分居生活,未生育子女。2017年1月22日原告小雅起诉要求与被告小奇离婚,并要求带走嫁妆。
承办法官与被告小奇取得联系后,对案情作了全面了解,双方都同意离婚,但被告小奇明确表示来回路途遥远,且临近春节车票紧张,无法按时应诉。因考虑到被告来往不便,承办法官试图利用微信视频的形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征得原、被告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邀请双方当事人父母到场见证,迅速连通微信视频,对双方身份予以确认,不到半个小时,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嫁妆、财产等事宜也一并得以处理,整个调解过程通过视频截图和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在案佐证,承办法官当即制作调解书进行了电子送达,一起离婚纠纷通过视频通话成功得以调处。
“么想到,法院办案子还可以用微信,真是方便!”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家属无不感慨地说道。近年来,丹凤法院法官创新利用QQ、微信视频等进行案件调解的司法举措,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成功按下了司法便民的“快捷键”。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