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其中:
安康市紫阳县洞河镇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洞河镇对2016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未进行有效安排部署,未认真督促检查,解决具体问题缺乏有力措施,导致该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识别不准,贫困户信息不精准,脱贫退出准确率不高,脱贫计划落实不到位,贫困户脱贫产业、居住条件改善未达到预期目标,未通过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对此,该镇党委书记田元彬、镇长徐恒鑫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副镇长覃小强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3月,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康市汉滨区农业机械局工会主任弋福江、项目办主任刘文帮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审核中失职失责问题。弋福江、刘文帮在审核储藏设备购置补贴中,把关不严,失职失责,致使34.6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被套取。2017年11月,弋福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文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回。华商记者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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