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网友“刘磊”反映,2008年移民搬迁,耀州区庙湾镇蔡河村村干部收取每户每人200-300不等,不知是何用处?村干部还套取土地补偿款,甚至出现多份领取等情况。
铜川耀州区庙湾镇人民政府回复:经查:2008年,蔡河村计划实施移民搬迁项目,但在项目前期报批阶段产生了材料费等费用,蔡河村召开两委会,研究确定了搬迁项目费用由参与搬迁的群众承担,标准按每户200元,户内100元的标准执行(即在每户收取200元的基础上,按本户村民的家庭成员人数每人再收取100元)。
2009年1月蔡河村群众到时任会计韩某处自愿交纳该笔费用,截至2009年1月21日共收取了刘某等21户85人12700元。这笔费用中3000元用于支付方案编制费、2750元用于支付各户申报材料和照相费用、1600元用于支付接送区级工作人员租车费、5350元用于支付住宿费和招待费。由于该笔费用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所村级账户,而是直接用于村级事务支出,目前已经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2011年至2015年,蔡河村干部利用妻子姓名套取粮食直补4.11亩共计1434.39元,因村上打印费用存在外账,遂用该粮食直补款支付了相关费用。目前已经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