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组织就可以任意购买价格不等A、B、C、D四种虚拟矿机,然后通过网站挖矿挖出“福布币”通过交易平台可以提现。定边男子误入“福布币”网络传销案被骗17.5万元。
2月1日,榆林定边警方在西安警方的协助下,将涉嫌网络诈骗网上在逃人员温某某抓获归案。至此,定边公安历时8个多月侦查的“福布币”网络传销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温某某,男,汉族,36岁,四川省泸县人,系“福布币”网络传销案的主要组织领导人之一。
2017年1月,一张姓男子到定边县公安局报案称:其参与“福布币”的网络传销活动被骗17.5万元。定边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经侦民警进行侦查。经侦查发现,2016年4月至11月份,犯罪嫌疑人魏某、温某某、沈某某、李某某流窜至定边县实施以投资虚拟币“福布币”的网络传销活动,在定边县发展人员超过3个层级30余人,参与“投资”资金额达到220余万元。该团伙组织部分传销人员举行“福布币”参会人员“座谈会”,宣传和诱导他人参与。
据了解,福布币”被宣传为具有一定实际价值的网络虚拟投资币,要经过网上虚拟操作方可投资,凡加入该组织可以任意购买价格不等A、B、C、D四种虚拟矿机,可分别发展下线,形成多层级的金字塔形架构,购买的矿机可用于在网站虚拟挖矿,挖出的矿就是“福布币”,通过交易平台随时交易提现。最初交易的“福布币”均价折合人民币5元多,该交易平台运行几天后就大幅缩水,每个币折合人民币5-8分钱,后期只能买进不能卖出,投资人无法变现。目前该网站已经关闭,所有“投资”全部蒸发。
目前,犯罪嫌疑人温某某被定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辛建翔 付景宜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