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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的哥举报黑车遭报复受伤 伤人者已被行政拘留

时间:2018-02-10

  2月9日,华商头条报道了眉县一出租车司机举报黑车司机后,遭报复受伤住院一事。目前,涉事人员因涉嫌“威胁 侮辱 殴打打击报复证人及近亲属”,被行政拘留十日。

  据了解,2018年2月5日上午12时50分,眉县公安局营头派出所接到出租车司机杨某电话报警,称魏某刚被殴打且人被拉走不知去向。派出所快速反应,立即开展案件调查。

  经查,2月5日上午10时许,陈某劳给其女儿陈某打电话说,1月30日营头街道出租车司机魏某刚等三人,给眉县运管站举报其非法营运,后眉县运管站将陈某劳的车辆暂扣并罚款4000元。陈某将此事告诉给丈夫王某,后两人商议到营头街道找到魏某刚,让魏某刚和他俩一起去给眉县运管站说一声,对陈某劳罚款少一点。当天下午1时许,王某夫妇两人开车来到营头街道,在出租车停靠点找到魏某刚,说明来意后,魏某刚拒绝王某二人要求。陈某就上前边说边拉魏某刚的衣服,这时魏某刚的一只脚踩在陈某的脚上,陈某大声说你踩我脚了,在一旁的王某听到后,就急忙上前用手抓住魏某刚的右胳膊往后拉了一把,陈某本能的把脚往回收。结果,魏某刚重心失稳,摔倒在地,头部受伤。见状,王某就赶紧把魏某刚抱上自己的小车,开车向县城方向拉。走在眉县运管站门口,魏建刚说自己头疼头晕。两人就将魏某刚迅速拉到眉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后经诊断,魏某刚为轻度闭合性颅脑损伤,多处软组织损伤。魏某刚住院接受治疗。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经县公安局审核,认定违法行为人王某的行为涉嫌“威胁 侮辱 殴打 打击报复证人及近亲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2月8日,违法行为人王某被送往宝鸡拘留所执行。华商记者 杨宁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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