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春运以来,延安铁路公安处延安站派出所已连续查获三起旅客携带钢珠弹案,共收缴钢珠弹约7500粒。
2月6日,延安火车站安检员在日常安检的过程中,通过值机视图发现一名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内有疑似钢珠弹的图像。经执勤民警当场开包检查,查获钢珠弹4000粒。经询问,该旅客姓郭,商丘人,这些钢珠弹是其在商店购买的,为了让孩子在春节期间带去山上打鸟、玩耍用的,未曾想过钢珠弹是禁止带上火车的,随后警方收缴了钢珠弹,并对携带旅客进行批评教育。
2月8日,延安火车站安检员李某在安检值机时从一名旅客的行李内发现钢珠弹约2000粒;2月10日,延安火车站安检员何某在安检值机时从一名旅客的行李内发现钢珠弹约1500粒。
延安铁警在此特别提示:乘坐火车时,烟花爆竹、自酿散酒、小孩子玩的弹弓、仿真枪均不得带上车;自喷压力容器(压缩罐)不得超过120毫升;酒精、香水不超过100毫升。春运期间,大家归心似箭,希望广大旅客能熟知乘坐火车携带物品的相关规定,避免给自己的旅途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归途心情!
华商记者 贺秋平 通讯员 张辛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