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华商报记者从渭南市商务局了解到,2018年春节“黄金周”期间,渭南市累计实现商品销售额21.03亿元,同比增长11.98%;其中,餐饮业实现销售2.63亿元,同比增长10.97%。
春节黄金周期间,传统商场销售平淡,商业综合体因集聚零售、餐饮、休闲娱乐等多种业态,吸引大量客流,消费同比增长12.5%;电商消费火爆,网上消费主要以春装服饰、鞋帽、食品等为主,同比增幅达到13%。
据渭南市商务局监测,春节黄金周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未发生价格暴涨、群众抢购等市场异常波动现象。监测的商品中61种商品价格上涨,占63.54%,34种商品价格下跌,占35.42%,1种商品价格持平,占1.04%。
华商记者 唐保虎 通讯员 陈玲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