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3日,农历大年初八,延安高交大队民警像往常一样在辖区内不间断巡逻,在收费站检查登记客运车辆,坚守岗位,确保辖区平安无事。
下午十三时三十五分中队民警在洛川收费站检查过往车辆时,遇到一超员白色小车,核载5人,车上乘坐7人。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在询问驾驶员原因的时候,驾驶员告诉民警,自己是来洛川走亲戚的,当时来的时候车上乘坐5人,在亲戚家也过得很愉快,下午准备回家的时候,亲戚的亲戚与自己刚好顺路,就要求乘坐自己的车辆,自己当时以已经达到核定人数为理由表示拒绝。但是亲戚以亲情为理由,自己实在没办法拒绝,就想着反正就半个小时的路程,自己也不一定会遇到交警,虽然心里忐忑,但是碍于情面就答应了。自己怎么也没有想到还是遇到了交警,在接受民警安全教育和处罚之后表示,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情,一定以此次事件为戒,绝不再犯。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