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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司机持假证蒙混过关 咸阳高交民警一举查获

时间:2018-03-01

  近日,咸阳高交大队永长中队连续查获两起伪造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违法行为。

  2月25日下午5时40分许,咸阳高交大队辖区福银高速陕甘界检查站机动车缉查布控拦截系统发出预警:甘MH4***小轿车逾期未年检。接警后,永长中队民警及时设卡拦截。10分钟后,这辆甘肃牌照小轿车向拦截点驶来,民警遂将其拦停。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人程某出示的行驶证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7月,但通过公安网查询该机动车实际检验有效期为2017年7月。当民警质问程某何时在何地进行年检时,程某一时无法回答,最终承认自己使用的行驶证、检验合格证均系伪造。

  程某交代,自己驾驶的这辆小轿车属于营转非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无法检验。为了继续使用,他便从办假证人员手中购得假行驶证、检验合格证。程某的行为涉嫌使用伪造的行驶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月26日下午,福银高速陕甘界检查站机动车缉查布控拦截系统发出预警:甘LD8***号皮卡车逾期未年检。随后,民警将该车拦停在检查站内广场认真检查。驾驶员陆某神色紧张,其出示的行驶证显示该车年检正常,但公安系统查询,该机动车状态为未年检,实际检验有效期至2017年11月,且行驶证标明的车型为小型轿车。当民警问起其中原由时,陆某吞吞吐吐,不能自圆其说,遂承认了自己使用伪造行驶证的事实。原来,陆某车的行驶证丢了,一直没有补办和按期检验,为图省事,他便通过淘宝网花费80元购得假证,由于制假证人员失误,将皮卡行驶证制证为小轿车。

  目前,咸阳高交大队对甘MH4***、甘LD8***机动车予以暂扣,将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相应处罚。 华商记者 杨皓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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