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陕西省环保厅就水环境质量恶化约谈延安市宝塔区、黄陵县、宜川县、延川县、延长县等5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相关县区扎实推进突出问题整改,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2017年度,延安市境内延河、清涧河、北洛河、仕望河等流域水质较2016年度明显变差。延安市延河宝塔区朱家沟、北洛河黄陵县田庄镇南城村、仕望河宜川县昝家山、清涧河延川县王家河和延长县阎家滩等断面未完成2017年度国家考核目标。
省环保厅污防处处长刘旗龙在约谈时指出:“黄陵县北洛河田庄镇南城村断面2017年水质达到年度四类考核目标,但氨氮浓度较2016年上升141.4%,2018年该断面水质目标为三类,1到2月断面水质几经恶化,已经为五类。”
省环保厅在约谈中要求,延安市宝塔区等5县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夯实水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对约谈涉及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彻底整改。截至今年第3季度,所有断面必须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敬喜表示,要按照《环境保护法》《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延长县等5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要严格按照约谈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华商记者 贺秋平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