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渭滨区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的57名帮扶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当日,渭滨区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表彰暨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大会上通报上述问题。希望被通报的帮扶责任人知耻后勇,迎头赶上,以先进为榜样,强化责任担当。
2017年,渭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苦干实干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3个贫困村退出,864名贫困人口脱贫。但工作中,仍有一些帮扶干部存在思想不重视与贫困户感情淡漠、帮扶措施落地不实等问题。根据区委《脱贫攻坚帮扶干部考核奖惩办法》,区委决定,对郝林虎等57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一般”的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镇包村干部和区镇帮扶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据悉,依据渭滨区脱贫攻坚考核“一般”干部处理意见,对被通报批评的帮扶责任人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金和绩效予以相应扣除,不得推荐为其他各类先进和优秀等。华商记者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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