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教育局就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制定实施意见,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不辍学。
该意见要求,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严格落实“一册两表四书制”(即“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统计表”、“在校儿童少年变动情况登记表”、“新生入学通知书”、“按时入学困难学生缓免入学通知书”、“辍学学生督促通知书”,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送子女入学、“不按时入学学生家长处罚通知书”),对经督促仍未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报告当地镇办及时向其送达“不按时入学学生家长处罚通知书”,对家长进行处罚,并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强制其送子女入学。
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收的初三学生必须待其完成义务教育后,才能离开初中学校,学籍才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初三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才算完成义务教育,严禁一些初中学校为了升学率、提前劝学生离校的行为。
咸阳将通过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等多种方式,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厌学或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同时,通过一系列措施,避免因残疾而辍学、确保学生不因流动而辍学。 华商报记者 史嘉婷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