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型客车没有按照规定线路正常行驶,包车没有办理相关手续,3月8日,被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宝中队查获,移交金台区运管所进一步处理。
3月8日上午,高交大队西宝中队民警在宝鸡收费站例行查车。9时左右,民警发现一陕D号牌的“金龙牌”中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刘某某出示了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行驶证上的营运性质为:公路客运,但始终无法提供线路牌、包车合同等相关手续。所幸该车核载14人,实载14人,并未超载。
民警进一步询问驾驶员刘某某得知,车辆为乾县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车辆,路线是:乾县—吴店,事发当日是妇女节,同村妇女合伙承包该车去宝鸡市大水川旅游,但未在公司办理相关包车手续。
由于该客运经营者涉嫌未办理包车从事运营,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民警与交通运政部门取得联系。现已将该中型普通客车、驾驶员,移交宝鸡市金台区运管所作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营运客车没有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此前曾有班线运营者为谋取暴利,违规拉客,擅自改变运营线路等行为,严重扰乱班线客运经营秩序,损害了群众出行利益。交警提醒广大乘客,一定要按规定到指定站点乘车,切不可贪图便宜,因小失大。华商记者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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