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冒领补助资金、扶贫工作履职不力、克扣截留五保户供养费.......近日,山阳县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山阳县王阎镇蜡烛山村党支部书记王和安虚报冒领问题。2010年“7.23”水灾期间,王和安家三间石板房受损,该王将其受损房屋申报倒房补助,享受了倒房补助资金17000元。2011年,王和安将受损房屋拆除,在原基新建了4间一层砖混结构房屋,该王以自己名义申报陕南移民搬迁,套取国家补助资金30000元,用于建房支出。2017年5月25日,山阳人民法院(2017)陕1024刑初8号刑事判决书,以王和安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并将违法所得3万元予以没收。2017年12月4日,该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山阳县银花镇湘子店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浩成扶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原商路河村在低保评定中,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浩成主持召开会议,决定违规将王双存等4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纳入低保对象,享受并领取低保资金,合计22000元,用于该村基础设施建设占地补偿、施工费、村护路工人工资等支出。对此,王浩成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20日,王浩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山阳县色河铺镇色河铺敬老院院长姜银本克扣截留问题。姜银本在任色河铺敬老院会计期间,受时任院长雷一水指使,捏造李昌金、石全新两个假名及所有信息,虚报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010年至2016年,以李昌金、石全新之名套取五保补助资金共计52640元;2011年至2016年,该院先后有陈伦明等3名院民未在敬老院集中供养,该院违规领取五保补助资金共计27760元;2000年至审查时,该院克扣截留院民生活费157400元;2015年,姜银本擅自将原任院长雷一水移交的该院账务丢失。2000年以来,该姜套取、截留资金累计23.78万元,用于敬老院日常开支。2017年12月20日,姜银本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全部违纪资金已追缴。
华商记者陈永辉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