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安康公安局汉滨分局以辖区各学校周边为重点,积极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工作。
3月9日17时15分,汉滨分局巡警大队民警巡逻至汉滨区育才路南井街口时,发现一名染红发的男青年驾驶一辆黑色无牌鬼火摩托车在附近徘徊,该青年见到民警后眼神躲避,神色慌张,非常可疑,民警遂上前对其进行盘查。
经盘问得知,该男子名叫赵某东,现年19岁,民警在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时,从车内发现一根甩棍和一把长约30公分的双刃匕首,民警立即控制住该男子做进一步盘问。
在得知该车辆车主系赵某东的朋友周某乐(17岁)所有后,民警随即通知周某乐到达现场核实情况。经过调查核实,车内所查获的违禁品系赵某东所有,随后民警将两人依法传唤至分局办案中心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明,赵某东对自己携带匕首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赵已被汉滨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华商记者 张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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