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反映,自己买车时交的订金,因为车辆原因交易不成,订金一直不退给他,不合理。
3月15日,王先生介绍,去年12月17日,他在宝鸡高新十二路的风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选购了一台(新景逸X5)汽车,销售顾问说交2000元订金,库房有一台现车,他们去提车,洗车;如果库房的现车看不上或者有问题,他们可以从县区调车,2个多小时就可以调来车,让王先生吃过中午饭来办理购车手续。
王先生来到4S店,车洗好了,在他仔细察看车辆时,发现车顶上面的行李架有划痕,就提出重新换一辆,销售顾问说就这一台了,从县区调车要等3天左右。
“因为我工作在基层,年底事务太多,请不了假。”王先生当场提出不要了,要求退还订金,销售顾问当场拒绝,说交了的钱退不了。要不就慢慢等他们调车,要不订金就不退了。交钱后给的单子上注明“订金”且没有加盖4S店公章。为此王先生多次找4S店交涉,但都以各种理由不退。
15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致电风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说,当时接待王先生的销售顾问已经离职,订金未退一事不太清楚,但王先生这样的情况,是可以退还订金的,需要其本人来店里处理此事。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亮认为,4S店应该退还订金,“订金”与“定金”不同,可以退还。因为车辆有瑕疵,不能及时调货,王先生当天未成交就提出退款,也没给对方造成损失。华商记者 张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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