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产生矛盾,泾阳县一村民一气之下接连纵火烧毁3户同村村民家中财物。事发后,当地警方迅速展开侦查,仅用3天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
3月9日、10日晚,泾阳县中张镇周家道村连续发生2起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两户村民家均有不同程度财产损失。据了解,发生火灾的两户村民家距离不远,由于事发蹊跷,此事引起村民议论纷纷,怀疑是人为纵火。失火村民遂于3月12日向泾阳县公安局报警。
泾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警后立即安排办案民警赶赴现场走访,同时立案侦查。经查,3月9日晚8时许,泾阳县中张镇周家道村千夫堡南组村民方某某家着火;3月10日晚8时许,方某某家西边空院西侧的安某某家再次着火,因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财物损失。就在警方侦查过程中,3月12日晚11时许,周家道村千夫堡北组的村民崔某家也发生了火灾,导致一间房子被烧毁,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崔某家房内财物损失价值约1.5万元。
案发后,泾阳县公安局局长范永显、副局长张永利亲临现场,立即成立以张永利副局长为组长的“3.12纵火案”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20余人参与案件侦破工作。3月15日上午,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张栋带领办案民警在对该村南组村民王某进行调查走访时,发现王某所穿鞋子鞋底花纹与现场遗留足迹鞋底花纹相似。在进一步比对确认后,民警迅速将王某带回作初步讯问。王某对其放火烧毁3户村民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供述,纵火原因是因琐事与这三户村民产生矛盾,进而心怀不满。目前,警方正在对具体案情做进一步调查。
华商记者 王斌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