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被警方拘留7日。
西部网安康讯(记者 毛明博)骑三轮摩托车逆行的刘某至今懊悔不已。无证照骑行三轮摩托车逆行时被警方查获,不想着改正错误反而数次企图强行驾驶车辆逃脱警方检查。在民警多次劝阻无效后,刘某被依法控制,最终被拘留7日罚款500元。
3月14日9时30分许,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民警在中心城区雷神殿十字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在金州路由北向南逆向行驶,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由于驾驶员刘某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无法提供车辆的相关资料,民警决定将车辆暂扣作进一步调查。
在遇到检查时,不料驾驶人刘某情绪激动,拒绝接受民警耐心劝说,反而多次企图强行驾驶车辆驶离。在多次警告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将刘某控制并带离现场。
经查,刘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或者以暴力方式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