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妻子开车非常疲惫,王先生就想着帮忙代劳,他的太太在明知丈夫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仍将车交给丈夫驾驶,3月19日上午,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宝中队查获。
3月19日上午,高交大队西宝中队民警在宝鸡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陕C的白色三菱牌小型越野客车驾驶员王某见到民警时神色紧张,非常反常,于是民警将车辆拦停检查。
车上共有两人,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驾驶员自称叫王某,忘了带“C1”驾驶证。民警当即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但并没查询到王某的驾驶证信息。
民警随即将驾驶员王某和同车人杨某某一起带到执法站询问,此时王某才交代了事情真相。原来,妻子杨某某在开车过程中感到疲劳,身体不适,妻子杨某某在明知丈夫王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确将车交给丈夫王某驾驶。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500元的处罚;对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的杨某某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无证驾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车辆交给没有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同样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驾车途中感到疲劳,不妨将车辆停放在服务区休息,恢复体力后再上路。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华商记者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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