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要开夜班出租,还在酒桌上推杯换盏,遇到交警检查,吓得停车逃避,3月8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宝中队在人防隧道南口开展夜查“酒驾”集中统一行动,发现该驾车男子达到了醉驾标准。
遇检查开门反向跑离
3月8日晚,高交大队西宝中队组织民警在人防隧道南口设点开展统一行动。9日凌晨1时15分许,民警发现距离查处点来车方向50米左右,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在无人招停的情况下突然向右侧路边猛打方向,停车后驾驶室门打开,一名男子从驾驶员座位上下车,向检查点反方向跑去。
民警立即用对讲机呼叫后方执勤民警,将此人拦截并控制。经现场调查,此人未携带任何有效证件,满身酒气,涉嫌酒后驾驶,经民警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值已达醉驾标准,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依法进行约束,并带至解放军第三医院进行了抽血取样。
经询问副驾驶乘坐人张某某,张某某称自己实为该陕C号牌出租车实际驾驶员人,刚才驾车的是自己的朋友陈某某。经现场对张某某进行呼气检测显示达到酒驾标准。
“喝大了”还开朋友的出租车
经过民警仔细调查,原来2018年3月8日晚陈某某与其两个朋友先后在太阳市某饭店、红旗路某KTV、太阳市某酒吧三处地方饮酒,并在最后一处地点于3月9日凌晨0时20分许,约朋友张某某过去聊天。正在驾车跑夜班的张某某便驾驶出租车赶到,与陈某某等聊天喝酒至3月9日1时许。走出酒店时,张某某要叫代驾,陈某某表示自己可以送他们回家,随后张某某坐进副驾驶座,默许由陈某某驾驶张某某的出租车,当车行驶到人防隧道南口时,发现有交警在查车,自知自己酒后驾车的陈某某便停车准备逃跑想躲避检查,被交警当场查获。
经对陈某某血样进行鉴定,其血液内乙醇含量为193.2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已移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侦查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等待陈某某和张某某将是法律的制裁。
交警提醒: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人,一定要守好“饮酒不开车”这条底线,守法出行,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华商记者 张超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