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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商拖欠11户果款不支付 富县警方帮追回11.6万元

时间:2018-03-22

  通过当地村民介绍收购苹果,但是苹果拉走后却迟迟不兑付果款,无奈之下,村民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近日,富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挽回群众损失十余万元。

  2017年12月份,富县交道镇男子王某某来到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在2015年10月份,给渭南市大荔县人士贺某某当信息员在富县交道、茶坊镇等地收购苹果,苹果拉走后,贺某某拖欠缑某等11户果农果款共计十余万元未付便离开富县。2016年,王某某多次催要果款均未果,到2017年就彻底联系不上贺某某了。因该案涉及人员众多,案值较大,许多果农担心损失难以追回情绪较激动。

  接报后,经侦大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先后多次赴渭南、大荔、西安等地开展摸排工作,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但实施抓捕工作并未成功。2018年以来,经侦民警转变工作思路,加大抓捕力度,多次赴大荔县开展摸排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12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贺某某成功抓获。经突审,犯罪嫌疑人贺某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为了挽回果农的果款,办案民警对嫌疑人家属做了大量思想工作,贺某某家属最终表示愿意退赔11.6万元果款。3月20日,王某某从民警手中接过十余万元果款时,连声表示感谢。

  目前,犯罪嫌疑人贺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华商记者 贺秋平 通讯员 任阳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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