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20天的缜密调查,宝鸡市渭滨区监察委员会首例留置案件、渭滨区清姜粮站主任虎某涉嫌私分国有资产问题,已调查完毕,4月4日虎某等3人被顺利移送检察机关。
接群众举报并经初步调查了解掌握情况后,3月14日,经区委主要领导同意并报请宝鸡市监察委员会批准,渭滨区监察委对清姜粮站主任虎某采取留置措施。作为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首例留置案件,市、区纪委、监察委领导高度重视。市监察委领导、案管室负责人多次亲自过问并到现场进行最新政策法规指导,对办案各项工作予以支持。渭滨区监察委统筹调配办案力量,科学分工,整体调动人、财、物、技等办案资源。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把谈话、陪护、监控、调查等重要环节,全要素运用谈话、讯问、调取、留置等调查措施。
经调查,该留置案件被调查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私分国有资产,涉案资金达100余万元,已涉嫌犯罪。目前区监察委已调查完结,顺利移交检察机关。
华商记者 张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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