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华商报记者从商洛市卫生计生局了解到,市卫生计生局、发展改革委、妇联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完善商洛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设施,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需求,支持母乳喂养,保障母婴权益,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实施意见》按照“先分类、再分层、精细化、分步走”的原则,从总体目标、需求主导、分类实施、设施配置及服务等方面,对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管理、服务、维护、使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母婴设施建设规划、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和组织保障。
商洛市计划用3年时间,分步建成一批高标准的母婴设施,实现母婴设施全覆盖。2018年底,在市内火车站、三级综合医院、4A级以上旅游景点、大型商场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2019年底,在全市大型客运站,二级以上综合医院,3A级以上景区,公园广场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2020年底,在所有应配备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实现母婴设施全覆盖。届时,母婴室将出现婴儿尿布台、热水洗手台、婴儿床、电源插座、呼叫设备、恒温空调、垃圾桶、保护哺乳私密性的遮挡设备等,为母婴群体提供安全、舒适、温馨、周到的服务。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