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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逸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

时间:2018-04-18

  4月18日,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逸强在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将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我市追赶超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2017年职务犯罪300人 同比上升10.3%

  李逸强回顾2017年工作时表示,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三地一中心”战略任务、市场秩序整顿等工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渭南市追赶超越提供司法保障。

  依法批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91人,起诉172人;查办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嫌疑人106人;查办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监管、污染防治等环节职务犯罪9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3件57人;查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转型改制、兼并重组中的职务犯罪和侵害非公经济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5人。

  加大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年来,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300人,同比上升10.3%,其中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35人,同比上升9.3%;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5人,同比上升14%。

  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司法不公正的突出问题,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59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4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86人、追诉300人;对不构成犯罪的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184人、不起诉14人;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73件次。

  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86件次,已纠正163件次;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65人,提出纠正345人,已纠正330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不服法院裁判的民事、经济和行政申诉案件41件,办结36件,经审查提请抗诉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受理违法行为和执法活动监督案件154件,发出检察建议145件,采纳141件。

  2018年 依法严重打击经济犯罪

  关于2018年的工作,李逸强说:“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我市追赶超越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紧盯“三地一中心”战略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依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逮捕等措施,对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气势和强有力震慑。

  围绕法律监督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着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持之以恒纠防冤假错案;着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努力破解制约民事诉讼监督难题;抓好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

  扎实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提高改革整体效能,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华商记者 唐保虎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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