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小明(化名)系绥德八年级学生,因手机损坏无法维修,便萌生了盗窃电动车的想法。先后三次盗窃电动摩托车和机动摩托车。4月16日,绥德刑警追回被盗电动摩托车2辆、机动摩托车1辆.
4月16日晚21时许,绥德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获悉:小明自清明节假期至今盗窃电动摩托车2辆、机动摩托车1辆。民警将其带回公安局,移交刑警大队进行审查。
审查中,因李某某系未成年人,办案民警通知其监护人到场后。审讯查明:小明,男,13岁,八年级在校生,因手机损坏无钱维修,便萌生了盗窃电动车卖钱的歪念,从清明节放假以来,分别在绥德县雕阴市场麦霸KTV附近、第四小学、雕阴市场尚品网咖附近实施盗窃,共盗窃电动摩托车2辆、机动摩托车1辆。根据嫌疑人供述,民警快速出击,将涉案车辆全部追回。
因未满14周岁,未采取强制措施,批评教育后已责令其监护人带回家中严加管教。华商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王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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