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停被贴罚单后,黄陵一女子因不满处罚,在微信朋友圈对交警进行辱骂。目前,该女子刘某某被当地公安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4月23日上午9时许,黄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梨园新城巡逻时发现,辖区梨园新区居宁花园小区门口,一辆白色大众车违法停车,当时车主未在现场。执勤民警依规使用警务通对该车进行拍照,上传证据,并依法张贴车辆违停告知单,进行相应处罚。当日下午17时15分,执勤民警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留言,公然对黄陵交警进行辱骂,内容不堪入目。随即,该条信息迅速在微信内传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后黄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向城关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黄陵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朱俊强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值班民警开展调查取证,民警第一时间收集微信圈朋友圈内辱骂交警的言论相关证据,最终锁定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口头传唤至黄陵县城关派出所进行询问。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对其公然辱骂黄陵交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对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骂交警的行为懊悔不已。
黄陵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多些理性、少点冲动,若因一时言语之快随意辱骂他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华商记者 贺秋平 通讯员 贺伟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