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没有停车救治伤者,而是扬长而去。4月27日晚20:05,事故发生在凤县凤太路152km处园凤县园艺场路段,村名陈某重伤倒地。
当晚,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值班民警李小春、邓茜蕾接到了一男子报警,称他的父亲被车撞了,撞人的车跑了。民警迅速联系120急救车,和120急救车一同赶赴事故现场。在对现场进行勘察、现场残留物提取、走访群众后,初步判定,该逃逸车辆为墨绿色轻型普通货车,肇事车向凤县河口方向逃逸。
此时,该大队事故股、龙口中队出动进行堵截,同时对沿线的厂矿、高速公路施工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沿线监控录像进行调取查看。经过14小时连续查看视频录像,28日10时,基本锁定事故逃逸车辆为浙GB**06江铃牌轻型普通货车,它无论逃逸方向、时间,还是车型、颜色都和现场遗留物“惊人”的吻合。
大队迅速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传唤,原来该车是凤县某建材公司的采石运输车,事故当晚由采石场员工章某驾驶,章某很快承认了交通肇事逃逸一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调查中。
凤县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救施伤者,保护现场,心存侥幸不可取,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华商记者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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