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皮卡车、手机和戒指,最后还被迫写了2万元的欠条。2017年9月23日,两男一女在庙沟门镇利用“仙人跳”的方式敲诈勒索受害人刘某皮卡车一辆、苹果手机一部、黄金戒指一枚并逼迫受害人刘某写下两万元欠条一张,共计价值7万余元。2018年4月29日,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府谷公安抓获。
“五一”小长假的第一天,随着犯罪嫌疑人王某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的落网,府谷警方成功打掉了一利用“仙人跳”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2017年9月23日,府谷公安局接到受害人刘某报警称:其被敲诈勒索近7万余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初步确定几名人员是利用“仙人跳”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在调查清楚案件事实后,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布控抓捕,2017年底、2018年初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谷某先后落网。2018年4月29日“五一”小长假的第一天,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落网。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女,1975年8月6日生,内蒙古通辽市人)、谷某(男,汉族,1975年11月3日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王某(男,汉族,1987年10月22日生,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于2017年9月23日在庙沟门镇利用“仙人跳”的方式敲诈勒索受害人刘某皮卡车一辆、苹果手机一部、黄金戒指一枚并逼迫受害人刘某写下两万元欠条一张,共计价值7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刘某、谷某即将移送起诉。
警方提示:“仙人跳”主要就是一种利用女色骗财的圈套,其团伙对目标下手时,一般有偷、骗、抢三种方式。一是引诱男子进入租房后,团伙搭档敲门,女子劝目标躲藏后将目标的钱物卷走;二是两人进行淫秽活动时,已躲藏好的男子对目标进行偷窃;三是两人进行淫秽活动时,“老公”、“哥哥”突然闯入对目标进行敲诈、抢夺。对此,民警郑重警告要洁身自爱,摒弃桃花运的心理,不要轻信网络信息,遵纪守法,做一名实实在在的市民,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让“仙人跳”没有下手的机会。
华商记者 杨虎元 通讯员 温海峰 秋培培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