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后悔,好不容易考的驾驶证就被我这样糟蹋了,以后一定不再喝酒开车了,请你们从宽处理”,违法人张某给交警说道。
4月27日晚,洋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北环路东段开展夜查专项整治行动时,张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行至于此,看到交警后立即弃车逃跑,不过,还是被前方布控的交警给逮住了。
随后,交警对张某弃车而逃的行为进行了现场训斥后,将他传唤到洋县交警大队办案区接受进一步询问调查。在询问过程中,张某说:“我的驾驶证才刚拿到一个月,今天和朋友聚餐喝了一些啤酒。我明知自己喝酒了还开车,心想我的运气不会那么差,结果还是被你们逮住了。发现你们后我弃车逃跑实在不应该,多罚点我的钱都行,请不要给我记12分了,现在考个驾驶证太不容易,我都补考了几次。”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款1000元,因持有的实习期驾驶证被记满12分,驾驶证核发机关将予以注销。华商记者 周金柱通讯员 陈维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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