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1.华州区大明镇寺王村违规向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问题。2013年3月,寺王村违规向两户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各2000元,共计4000元。赵京绪时任寺王村党支部书记,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3月23日,赵京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澄城县王庄镇蔡邓村村民套取产业补助款问题。2017年10月,在该村贫困户生产发展项目检查验收过程中,村党支部书记、检查验收组组长王春成,审核把关不严,导致3户村民共虚报花椒、樱桃、黄花菜种植面积14.4亩,套取国家扶贫产业补助款共计5640元。王春成对此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11日,王春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合阳县城关街道办马庄村党支部原书记乔培勇、原报账员乔德盈、原驻马庄村包村干部行小俊贪污危房补助款问题。2015年11月,马庄村在申报危房补助过程中,乔培勇、乔德盈、行小俊从领取危房补助款的13户群众手中收取了3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费用,共计6.66万元。其中乔培勇贪污1万元,乔德盈贪污1万元,行小俊贪污2.4万元,其余2.26万元用于村上开支。2018年1月22日,乔培勇和乔德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行小俊受到行政降级处分,3人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已依法处理。
4.蒲城县永丰镇唐家堡村党支部委员兼四组组长郭俊民截留群众低保款问题。2015年,唐家堡村党支部委员兼四组组长郭俊民,在办理本组村民低保期间,擅自持有一户群众惠农一卡通,领取该户群众低保款7406元,其中500元给低保户本人,其余的6906元用于本组卫生费上缴村委会。2018年4月19日,郭俊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白水县尧禾镇太香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刘灵勤拆分低保户问题。2016年,在低保户评议过程中,刘灵勤将一户7口人的低保户拆分为两户,并将这户群众的低保金2000元分给另一户村民。2017年12月20日,刘灵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刘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