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驾驶逾期未审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5月19日,刘某准备出宝鸡收费站,被拦截查个正着。
5月19日上午11时左右,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宝中队,正着执勤的交警预警,一辆号牌为陕E的本田牌小型轿车,沿连霍高速宝鸡段由东向西方向行驶,该车系逾期未审验。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出击,将该车成功拦截。
经民警检查,发现该车逾期未年检,支支吾吾拿不出驾驶证。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回办公室进行查证,经公安网查询,发现驾驶人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车人刘某某称,平时车有专人驾驶,这次是他急于送一份资料,又找不到能够驾车的人,他还没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就大胆上路了,这一路他从陕西周至来到宝鸡,没想到准备出高速时被拦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驾驶逾期未审验的机动车上路,将受到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受到1500元罚款的处罚,可并处行政拘留。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宝鸡高速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应具有相应的驾驶资格,无证驾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此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触碰法律的底线,罔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华商记者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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