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晚23时许,洛南县一男子酒后驾车自三要街回到家时,见一警车闪警灯从自家门前的马路驶过,以为是交警夜查,庆幸自己未被查到,想到以前违章曾被处罚过,便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发辱骂警察的文字,言语不堪入目。
5月19日,洛南县公安局三要所接到信息后,立即对其身份进行确定,并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这个叫杨某凯的22岁男子对辱警言论一事供认不讳。当日下午,在微信朋友圈里辱骂警察的杨某凯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洛南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信息网络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滋事,辱骂、恐吓他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追究法律责任,造成较大危害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王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