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号炼铁高炉拆除,是中省环保督察的重点问题。5月17日,汉中市环保局针对汉钢公司2号炼铁高炉拆除工作进展缓慢、未按要求关停拆除等问题,约谈了企业主要负责人。
汉中市环保局就汉钢公司2号高炉拆除工作约谈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汉中市环保局就汉钢公司2号高炉拆除工作约谈了企业主要负责人
约谈会上,汉中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纪明通报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汉钢公司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指出今年3月16日,省政府提出要按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尽快拆除2号高炉的明确意见后,市政府就汉钢公司2号炼铁高炉拆除及后续发展和职工稳定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责成勉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中、省决定,在6月底前对汉钢2号高炉实施拆除。市环保督察办先后3次向勉县政府及市级主管部门发出督办函,要求严格落实中省市要求,立即对2号高炉实施停产,并抓好拆除工作。但截至目前,2号炼铁高炉未按要求关停和拆除到位。
会议要求,汉钢公司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迅速行动,立即对2号高炉实施停产,并按时间节点完成2号高炉拆除。
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淘汰落后产能,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是推动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经济和环保双赢的必由之路。省政府明确指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是我省向中央立下的军令状,是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公开承诺,必须以更强的政治意识和更高的政治站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高标准、高质量,坚决落实到位。
汉钢公司2号高炉拆除,是中省环保督察的重点问题,也是责任追究的重点领域,汉钢公司领导班子必须提高站位,坚决执行中省决定,拿下这块“硬骨头”。汉钢公司是实施拆除的主体,公司上下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以大局为重,彻底打消搞变通或延期拆除的思想,坚决在6月底前完成汉钢2号高炉拆除任务,否则市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汉钢公司都无法向中省交代,将面临被严厉问责的局面。
要立行立改,按期拆除。当前,汉钢公司必须立即关停2号高炉,停止违法生产。同时,要严格按照市县政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倒排工期,抢赶进度,加快实施2号高炉拆除,确保6月底前拆除到位。
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市县主管部门做好拆除2号炼铁高炉后公司的后续健康发展、职工的生活生计和社会大局稳定。拆除工作未完成前,要及时向市县政府报送整改进度。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