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需要借款,让员工在借款人处签字,法律意识淡薄的17名员工相继被说服签字。谁知,最终公司无力偿还,这17位员工欠下1亿多巨债,个人房、车全被查封。
4月10日,记者从成都中院了解到,经承办法官反复论证,最终推定出案涉实际借款人为公司的结论。近日,8名当事人自发到成都中院东区,含着热泪向陈良谷、毛星、傅敏三名法官鞠躬致谢,并送上三面“秉公执法,司法为民”的锦旗。
意识淡薄代为签字 员工背负1亿元贷款
2日,在成都中院东区,当初替公司签字借款的8名当事人终于找到了陈良谷、毛星、傅敏三位法官。此时,距离这批系列案件一审审结已有四年之久。“办公地址变了,电话变了,我们找了他们好久。”其中一名当事人说,他们终于卸下了背负的巨债,一直想感谢承办法官。
几年前,华通系公司因为资金短缺且银行贷款无法满足其资金需求,开始寻找民间机构融资。为了规避国家法律规定,华通系公司与多家小贷公司负责人商定了贷款金额、利息和还款事项,制定“个人贷款合同”,借用公司员工名义开展借贷业务,款项由公司控制使用并实际还本付息。
迫于公司压力,法律意识淡薄的员工们以个人名义与各小贷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由华通系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3年,多笔“员工名义贷款”的款项到期后,公司如约履行了还款义务。
之后,华通系公司又以同样的方式让员工帮忙签字借款。到了2014年,华通系公司却无力偿还借款。小贷公司将签字贷款的17名员工告上法庭,并坚称是与员工本人建立的借款合同关系。据统计,经17名员工签字的23笔贷款共计1.017亿元。
这17名员工只是月薪几千元的普通上班族,却一下身负几百万元巨额贷款成为被告,家里仅有的房产、车产被查封,生活遭受巨大变故。部分员工遭到暴力催债,家门被泼油漆。“如果最终法院没有查清事实真相,可能我们这17个家庭会支离破碎。”其中一名当事人说。
抽丝剥茧查清隐情 巧用民事推定公正司法
法官发现,小贷公司提交的《借款合同》、《借款借据》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案涉借款的实际借款人系员工本人。
但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承办法官认为案件另有隐情。法官注意到,17位借款人均系普通员工,不仅没有贷款需求更没有还款能力,小贷公司作为一家专业贷款机构,对被告的偿还能力未尽到审查义务;另外,小贷公司与华通系公司此前就有长期合作关系,且17位借款人与小贷公司签订合同也是分批次在同一地点签订,并不符合常理。合议庭决定以此为方向,进行下一步的核实及取证。
虽然有了新的审理思路,但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不排除《承诺书》等证据为事后公司与员工串通出具。至此,案件的审理遭遇了瓶颈。
因被告举证能力较弱,且案涉证据收集客观上较为困难,承办法官一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一面依职权调取证据、收集证人证言。但案件审理时,华通系公司已经破产,许多办理贷款时的工作人员也已离职,甚至没有在成都本地。承办法官通过被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当庭与6名原华通系公司员工联系,一一核实当时办理贷款的情形,并请该6名员工将其证人证言,在当地以公证的方式予以记录。
经过数十次的反复讨论和论证,以及对《四川华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以员工名义小额贷款员工免责的郑重声明与承诺》《承诺书》的反复研究,合议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运用民事推定的相关技巧,最终推定出案涉实际借款人系华通系公司的结论。
该系列案中的一审案件判决后,小贷公司提起上诉,经四川高院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该系列案中的二审案件,由成都中院发回龙泉驿区法院重新审理,后小贷公司撤诉。
胡思行 盛梦娇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吴柳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