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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简历也能算出你信息 宣称手握8亿人信息的公司疑被查

时间:2019-04-11

近日,工商信息查询网站“天眼查”网站上,一用户发布的询问帖引起了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的注意。

有用户发帖求助称“19年3月14日巧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巧达科技”)被封,全员被抓,您知道是什么事情吗?您这边能不能帮忙问问,谢谢了?”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发帖用户,他表示自己有亲属在巧达科技公司上班,职位是C++工程师,但最近见不到人,打电话关机,无法和他取得联系。至于他所在的巧达科技公司的案子调查到哪一步也不清楚,家里很担心,所以才在“天眼查”发布该帖,看能否向知情人士了解情况。

据了解,巧达科技是中国用户画像关键数据服务提供商,专注于大数据及人工智能领域前瞻性产品研发,客户覆盖互联网行业及泛金融领域。

但是,巧达科技旗下的系列产品以及提供给客户的一份商业计划书则显示,巧达科技的多项服务都涉及在没有用户授权情况下对外许可,很大可能涉及侵犯隐私。

据财新网等国内多家媒体报道,巧达科技已经被查封,全体员工被警方带走调查。

记者尝试拨打了该公司在天眼查所留的电话,一直是关机的状态。而巧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网站(http://www.qiaodazhao.com/)也显示无法访问。

旗下公司

可以预报员工离职前动态

天眼查信息显示,巧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巧达科技号称拥有中国最大的简历数据库,而其主要数据来源则为旗下公司“乔大招”。而乔大招旗下则拥有“爱伙伴”、“简历时光机”等在内10多款招聘相关产品。这些招聘工具主要供企业和猎头使用,在用户协议中会明确标出简历与平台共享的原则。

而“爱伙伴”的工具则是乔大招最为知名的一款产品。

记者搜索到2015年一篇名为《以上亿简历数据为基础,爱伙伴可预报员工离职前动态》的公开报道,报道指出,爱伙伴可以检测到员工投递简历、员工简历更新情况以及员工简历被查看次数等信息。用人单位购买爱伙伴后,即可查看其收集汇总的简历数据,依此判断公司员工的离职倾向。

报道中,爱伙伴产品负责人刘博说:“如果员工有修改、投递、刷简历的情况,或者员工的简历被猎头、HR查看,那么这个动态有可能会被购买爱伙伴服务的上司知道。有些事情,我们不能阻止,但是却能预防。爱伙伴就是这样一个存在。”

而为爱伙伴提供数据支持的,则是“乔大招”。“乔大招”主要功能则围绕着简历数据和招聘工具为主。可以做到通过一款工具汇总多家招聘网站账号信息,企业客户可以统一发布职位、收取简历;其次,该工具可以抓取简历的修改历史,可以查看到对应简历被查阅次数、修改记录等信息;不仅如此,还可以将简历上传至平台,供其他企业、猎头使用。

乔大招自称通过提供高品质的免费招聘管理系统,让HR的工作高效且轻松便利,为企业客户缩短招聘周期并降低招聘成本。但是,该公司的数据收集方式则被外界质疑恐涉及违规获取用户个人隐私信息。

掌握数据

没有简历也能“算”出你的信息

据《财经》旗下新媒体燃财经报道,巧达科技手握2.2亿自然人的简历,简历累计37亿份。简历之外,巧达科技还累积了超过10亿“本机号不重复”的通讯录。有了这10亿通讯录和2.2亿自然人简历库,结合简历、通讯录,以及外部获取的超过千亿条其他用户数据,巧达科技自称拥有超过8亿自然人的认知数据。也就是说,超过57%的中国人的信息都在巧达科技的数据库里面。加上聚类分析,巧达科技可以给有通讯录数据但没有简历数据的自然人进行画像。也就是说,巧达科技即使没有掌握你的简历,它依然可以“算”出你的信息。

同时,公司将用户数据与其邮箱、微博号、微信号、QQ等社交ID组合,通过多个识别ID关联、多种设备关联、跨平台行为关联、线上线下数据互通,打通自然人与ID的关系。

至此,巧达科技宣称通过2.2亿+有简历的自然人、10亿+通讯录、100亿+用户识别ID组合和1000亿+用户综合数据,计算出了8亿+,也就是可能涉及到57%的中国人的多维度数据。

而数据生意则为巧达科技带来了大量收入。2016年,巧达科技全年收入1.2亿元,净利润4800万元;2017年,巧达科技全年收入4.11亿元,净利润1.86亿元,净利润率超过45%。

  律师观点

未获得求职者同意就使用求职者数据 涉嫌侵犯隐私

巧达科技的商业说明书声称,其数据来源于包括自有招聘网站、招聘工具产品、第三方数据源在内的3个途径。

巧达科技自称,这三种来源的数据都是合法取得的,获得数据后,巧达科技将简历中敏感数据、用户ID组合、通讯录进行MD5脱敏,以及简历中非敏感数据、行为标签、偏好画像,一并放入数据库中。数据通过建模计算,结合用户的认知引擎,最后提供给客户。

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江露仙律师表示,巧达科技自称合法取得,那它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比如求职者相关的授权证明。

江露仙律师对记者表示“简历记载了求职者的完善的个人基本信息,其提供简历给招聘公司的用途也仅是作为求职所需,其用途在没有获得求职者另行同意和授权的情况下,应仅作招聘公司考量招聘与否所用,不得再提供给他人(按理来说,招聘公司在获得求职者简历后,也应对其简历承担一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因简历记载了特定的个人信息、家庭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随意向他人提供,很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

“对于情况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江律师补充道。

“只要它获取的简历,是获得了求职者的同意(包括求职者同意他方进行转授权),那它就可以按照授权的范围使用,如果没有获得求职者同意,即便该简历是用人单位或招聘公司提供,也可能侵犯求职者的隐私。”

截至发稿前,记者联系巧达科技法人代表王成予和巧达科技求证相关情况,电话依旧处于关机和无人接听状态。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白兆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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