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6日讯(记者 刘佩佩)温江某食品公司乱排乱放生产污水还拒不整改。4月1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温江法院获,悉温江一企业生产污水排进河流拒不整改,温江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多次催告无果,温江区环保局向温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5月30日,温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对温江某食品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排水口排放出大量浑浊的工业废水。温江区环保局对该食品公司进行深入调查时发现,该食品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直接将腌菜处理中产生的部分分理废水经公司厂区外的雨水排口排出。但因雨水排口封堵处存在破损,故分理废水直接被排入杨柳河。后温江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及时对该部分分理废水进行采样,检测结果为该公司雨水排水口排放的分理废水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该食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全程参与了行政机关的执行过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了签字确认。
因该食品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温江区环保局最后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同时告知了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和期限。但在规定期限内,该食品公司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温江区环保局对其进行多次催告无果。基于该公司多次拒绝履行义务、且态度极不端正,温江区环保局向温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食品公司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生产废水排入河流的行为,严重地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温江区环保局的行政执法程序及行政处罚决定并无不当,故最终支持了温江环保局的诉求,对该食品公司强制执行罚款20万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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