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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十余年 成都保洁员大姐从来不收“辛苦费”

时间:2019-04-17

在海椒市街7号院,保洁员李洪珍是大伙最熟悉的人,只要提起李大姐,居民们都会竖起大拇指。

李洪珍当了10多年保洁员,经常捡到对失主意义重大的东西。每次她都会想方设法寻找失主。

捡到手包当天完璧归赵

2017年8月20日上午,李洪珍正在海椒市街7号院门口清扫街道。无意中,她在路边发现一个黑色手包,打开一看,里面竟装着一叠百元大钞、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李洪珍立即联系了锦东社区工作人员。经过清点,发现包里有1500多元现金、身份证、3张银行卡、2张信用卡和其他单据。

大家通过身份证,得知失主名叫张继(化名),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线索。后来,李洪珍发现一张手写缴费单据,判断失主可能住在莲花逸都小区,上面还有个模糊的电话号码,但打过去对方表示不是失主。随后,李洪珍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来到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查询失主,也未能找到。

这时,社区工作人员想到之前一标三实登记工作中曾登记家庭成员信息,于是和李洪珍一起回到社区进行查找,最终找到这位名叫张继的失主。当天下午,张继就来到社区办公室,领回了自己的失物。当时,张继表示要给李洪珍500元作为感谢,但被李洪珍婉拒,“钱我不要,捡到别人的东西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尽快还给别人。”李洪珍说,拾金不昧是基本的社会公德,是每个人应该做的事情,“我相信遇到这种情况,绝大多数人都会做出跟我一样的选择。”

拾金不昧从不收“辛苦费”

当保洁员这么多年,李洪珍经常遇到类似情况,她曾经捡到过手机、身份证、银行卡、首饰、钥匙等等。每一次,她都会想方设法寻找失主,实在找不到,她就主动交到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有直接联系失主的、有张贴寻主启事的、有交居委会办公室处理的、有交派出所的……”李洪珍说,大多数失物都交还给了失主,一时半会找不到失主的,她也做好登记,方便失主回头寻找。

寻回失物后,不少失主表示要给李洪珍“辛苦费”,但她从来不收。李洪珍坦言,自己的工资待遇也不算高,但捡到钱时,她从没想过据为己有,“第一想法肯定是及时找到失主,尽快归还物品。”

这次当选道德模范,让李洪珍成了小区里的名人。对于荣誉,李洪珍显得十分低调,总说自己没有做过什么大不了的事,“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做到诚实守信、拾金不昧,这是一种美德,应该发扬下去!”

本报记者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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