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忧
“遴选就有淘汰,就要得罪人,我们能树立权威、伸直腰杆,还得靠我们的专业、独立和公正。”4月19日上午,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举行全体委员大会,时值首届遴选委员会三年任期届满,遴选委员会主任张建魁作小结。
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法官、检察官候选人,经过专业把关,确定法官、检察官拟任人选。目前我省第一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已开展4次遴选审议工作,累计遴选出员额法官检察官1.2万余名。
专业把关不走过场 因意见不同发生过数十次辩论
“选出好的法官检察官,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张建魁告诉记者,遴选委员会就是要请专家把关,将优秀的、能够办好案件的法官、检察官遴选出来,放到办案岗位上去。
在政治过硬的前提下,遴选尤其注重专业性。张建魁介绍,第一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共57人,包括来自省直有关部门的7名专门委员和50人组成的专家委员库,“云集了全省法律界的精英,想敷衍了事、蒙混过关的,逃不过这些专家的眼睛。”
作为专家委员,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卫民、全国律协副会长刘守民刚刚参加了一次遴选审议,分别发表了审议意见。作为学者,候选人的法学功底是否扎实、实践经历是否足够,左卫民很快就能做出判断。刘守民也直言,凭借长期工作经验,他可以评估候选人对案件办理工作的熟悉程度。
遴选过程,则是严字当头。张建魁介绍,遴选分为3个步骤,首先是组织全省统一考试,随后开展集中考核,并以考试、考核分数为主要依据,按照1∶1.1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报送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最后由遴选委员会进行专业审核把关,确定入额人选。
“按照1:1.1淘汰差额人选后,发现仍有不合格的人选时,依然坚决淘汰,防止滥竽充数。”张建魁透露,在规模最大的一次遴选审议中,委员们连续审议了10多天,因遴选意见差异发生“和而不同”的辩论多达数十次,最终淘汰了8个不合格候选人,并削减了8个员额数。
张建魁表示,3年来,1.2万余名法官检察官逐一过关走上了办案岗位,有力提升了我省法官检察官队伍整体素质,为司法质效和公信力的持续提升提供了坚实人才保障。
遴选工作进入常态 面试审议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
4月19日上午的全体委员大会上,新的《四川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获表决通过,最引人注目的是遴选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变化――仍设7名专门委员,而专家委员将从50名压减至30名。
“随着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制度逐步完善成型,遴选工作进入常态化,遴选委员会工作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遴选制度还将进一步改革完善。”张建魁解释,进入常态化遴选后,遴选审议工作量大幅减少,适当压减专家委员人数,可以更好发挥委员作用,提高遴选效率。
按照新的章程和规则,每次遴选审议将由17名委员参加,包括7名专门委员和随机抽选的10名专家委员。
遴选审核把关的要求也将更高更细。张建魁介绍,我省将进一步扩大面试审议的覆盖面,让“书面审议+面试审议”的方式成为常态,“以后我们的工作主要是补充员额法官检察官,每一次遴选的人数不会很多,将考虑进一步扩大面试范围,人数不多的情况下全部进入面试也是有可能的。”
我省从去年开始在法官检察官遴选中试行面试审议,针对有较大争议的候选人进行深入、细致、直观的再考察。
“法官检察官都是一线的工作。临场的反应,包括气场、表达能力、对话沟通效果,都是需要考察的重要方面。”刘守民是上一次面试审议的考官之一,在他看来,通过面试全面了解候选人办案能力、法律水平等综合要素,能够进一步确保遴选工作审慎、严格、公正。
张建魁说,从开启遴选审议到实现常态化,从完成规定动作到探索创新具有四川特色制度,首届遴选委员会的工作已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