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付永
作为万里长江第一城的高县,素来享有“乌蒙西下三千里, 道南来第一城”的美誉。近年来,高县全力依托“原山原水原生态”的自然生态本底优势、“原乡原味原生活”的人文生活独特禀赋,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康养旅游、文创旅游、乡村旅游等业态。
高县县委书记李康通过本报向日本学者、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德村志成请教,高县如何发展文化旅游?
德村志成建议高县坚持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实践之路,在文化旅游融合背景下,可做一些类似的转换思考,即产业旅游化和旅游产业化。对一个县城来说,推动这样的实践,又和乡村振兴以及乡村旅游发展息息相关。而在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发展中,村民始终是核心人物,村景则是整个发展的核心场景,他们与投资主体或个人之间的关系就如同电影的主角与配角的关系,任何本末倒置的行为都不应该在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发展中发生,这是发展的基本原则和理念。
德村志成认为,在文化旅游发展过程中,就是要让群众参与。原住民是文化旅游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乡村发展的真正主人。原住民是乡村旅游发展的主角,其理由是他们在发展上有着难以替代的作用,他们肩负着三个任务:一是乡村旅游的接待者;二是乡村体验的指导者;三是乡村文化的传播者。乡村旅游发展如果缺乏原住民的参与,就难以体现出和其他产品的区别。所以他们在乡村旅游发展上的地位与功能,必须获得绝对的尊重和理解,这是首先要认清的原则。
德村志成介绍,在对一些地方乡村旅游发展的考察中发现,许多地区的乡村开发都提出“打造”一词。“打造”的原意是“制造与创造”,经过“打造”后,乡村连村民自己都不认识都不熟悉了。乡村的魅力不是依靠外力“打造”出来的,要注意开发和保护的平衡。从结论上来说,乡村旅游必须守住“纯”性,发挥“特”性,展现“个”性,体现“温”性。而这些都是从文化衍生出来的思想与理念,因此必须坚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