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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纪委印发政商交往行为清单 公职人员有了“规范手册”

时间:2019-04-27

本报讯(记者 黄大海)近日,经常与企业打交道的宜宾市翠屏区商务局副局长开妍的办公桌上,多了一份名为“宜宾市翠屏区政商交往‘六到位’‘十不准’‘五倡导’‘五不得’”的行为清单。“有了这个,在与企业打交道中哪些应该做,哪些不能做就清楚了。”

不止开妍,翠屏区区级部门、乡镇党委政府的公职人员都收到了这份由翠屏区纪委印发的政商交往行为清单。在开展政商交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翠屏区纪委发现,除了法律禁止事项以外,不同单位对政商交往中的注意事项都有规定,但公职人员一般只熟悉本单位规定,对如何全方位改善政商关系缺乏系统认识。因此,翠屏区纪委参考各单位、各系统的政商交往相关要求,结合以往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重点针对政商交往中的廉政风险点和腐败易发多发环节,制定了行为清单。

行为清单包括3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公职人员为企业服务必须要做到的“六到位”,即对辖区内企业情况、问题找准等情况了解到位,对企业需要办理的紧急事务、特殊事务等政务服务到位,对企业发展需要相关部门指导的必须指导协调到位,及时提供政策解读与市场信息等政策扶持到位,对企业出现的违规经营等行为必须纠正整改到位,企业遇到不公正对待或遇到维权投诉时必须解决诉求到位。

第二部分是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中的禁止事项,包括不准滥用职权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合法利益,不准有乱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等10个方面的“不准”。

第三部分是企业与公职人员接触中的“五倡导”与“五不得”,即倡导文明交往抵制奢靡之风,不得为公职人员超标安排食、宿、行,倡导公平竞争,不得利用特定关系损害他人利益,倡导诚信守法,不得发表虚假信息,倡导向善而为,不得向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输送利益,倡导和谐发展,不得干扰政府部门决策和公职人员执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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