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之 )记者从5月7日召开的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暨技术支持对接会上获悉,在各地推荐上报基础上,经省住建厅综合评审,并报住建部审核备案,我省已确定成都市郫都区等14个县(市、区)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
14个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分别是:成都市郫都区和蒲江县、攀枝花市米易县、德阳市罗江区和中江县、绵阳市游仙区和梓潼县、广元市昭化区、遂宁市安居区、内江市东兴区、广安市华蓥市、巴中市南江县、甘孜州得荣县、凉山州会理县。
此次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将坚持1个原则,即推行政府、专家、农民“共同缔造”的农房建设理念;建立3种机制,即支持农民建设宜居型农房机制、组织农房设计力量下乡服务机制、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实现3大目标,即科学设计农房功能空间布局、推广应用农房现代建造方式和以农房建设促进村容村貌提升。试点计划到2020年,建成一批示范农房,农房现代建造技术得到有效推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
“共同缔造”农房建设理念,即农房建设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实践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陪伴式服务,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机制,设计人员帮助农户设计或由农户自己选择适宜农房设计方案,鼓励村民参与农房设计和建设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