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7日讯(记者 戴璐岭)四川新闻网记者今日从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了解到,据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成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44元,同比增长8.4%,增幅在副省级城市中位居第5(低于长春、宁波、武汉和南京);绝对额居第10位;增幅与绝对额较2018年全年排位均上升2个位次。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41元,同比增长9.2%,增幅在副省级城市中位居第5(低于广州、西安、南京和宁波);绝对额居第8位;增幅排位与2018年全年持平,绝对额排位较2018年下降一个位次。
与对标城市相比,成都城镇居民收入增幅高于杭州和西安,低于武汉和重庆;绝对额高于西安和重庆,低于杭州和武汉。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重庆、武汉和杭州,低于西安;绝对额高于西安和重庆,低于杭州和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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