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件价值2980元的茶盘,四川德阳的买家郭女士在收货时却发现货物在运输途中被损坏。购买时,按照快递公司要求,她支付了30元的保价费保至5000元。
发现货物损坏后,她马上向德邦物流进行投诉,此事,经成都商报-红星新闻客户端报道后,5日上午,快递公司主动与郭女士联系,赔偿了3200元,双方和解。
价值2980元的茶盘到货时损坏
德阳的郭女士介绍,今年4月8日她通过网络在江苏昆山的一个商家处购买了一个茶盘。郭女士提供的付款记录显示,这是一个价值2980元的工艺茶盘,加上其他物品一共3600元。
“茶盘是通过德邦进行快递,在办理快递业务时,在德邦的强制要求下,为商品买了30元保价费,保价为5000元。”郭女士介绍在办理商品保价费的时候,她觉得有些纳闷,为什么3600元的东西保价要保5000元。
收货时,她发现茶盘已经破损,德邦物流已承认是在物流过程中造成的。
这是一个砚石的茶盘,茶盘损坏之后,郭女士问商家是否能修复,商家回复她,已经无法修复。
物流方称按公司规定只赔1000元
因为是在快递的过程中茶盘被损坏,所以郭女士通过德邦快递的热线进行投诉。
德邦快递的一名工号为5642的工作人员受理了郭女士的投诉。工作人员说,根据公司鉴定,可以给郭女士提供1500元的赔偿。
郭女士认为,因该茶盘的材质是砚石,破损后无法进行修复,所以对于1500元的赔偿金额是不接受的。“我在买茶盘里的过程中,给了30块钱的保价费,保价费用为5000块钱,像一些大型的物流公司遇到这样的情况都是全额赔偿。”郭女士说。随后郭女士联系了德邦客服,德邦快递德阳当地一名姓付的经理介绍,赔付不超过1000元。
5月4日,记者与该名经理联系,证实茶盘是在运输过程中损毁的。“我们这边是根据公司的规定,根据货物的破损程度进行协商理赔的。”该名经理介绍,公司根据货物受损的情况进行定损,“这个货物(损坏)虽然影响美观,但是它不影响正常使用。”该名经理介绍,按照公司的政策,只给出了1000元的赔偿。
此事,经成都商报-红星新闻客户端报道后,5日上午,快递公司主动与郭女士联系,赔偿了3200元,双方和解。“费用包括2980元的茶盘,以及两次快递的费用。”郭女士介绍,对于这个赔付,她表示认可。
律师说法:承运人就应当按保价金额给予赔偿
四川范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蒋健认为,本案中,郭女士与德邦物流之间建立的是运输合同关系,德邦物流是承运人。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由于郭女士在托运时与德邦物流明确了货物价值并进行了保价。所以,在由于承运人原因导致货物受损时,承运人就应当按保价金额给予赔偿。
四川君唐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琪琪认为,自委托德邦邮寄物品后,双方就已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运输导致物品损毁,那就承担违约责任,而物品无法修复和继续使用,就按照全额赔偿。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