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14日讯(记者 刘佩佩)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领域乱象严重威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5月1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为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四川省医疗卫生领域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要严肃查处以“近视矫正”为重点的非法行医案件,坚决遏制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医疗市场乱象,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合法权益。
还在相信近视可以治愈?《方案》指出,要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近视矫正宣传。重点督促开展眼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近视防治指南》等要求,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严禁医疗机构夸大、虚假宣传,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用语。发现医疗机构使用的眼视光医疗器械或药品存在质量不合格或者夸大宣传等问题,及时通报或移送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
要查处非医疗机构和非医师开展眼科诊疗,医师擅自到非医疗机构开展眼科诊疗服务等执业行为。按照属地化原则,重点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和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擅自开展眼科诊疗服务行为;依法查处医师擅自到非医疗机构开展眼科诊疗服;严肃查处假冒中医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传虚假中医近视矫正疗效的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中医近视防控技术欺骗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机构和人员。同时,还要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眼科诊疗服务等行为。
要科学认识近视,科普宣传很重要。对此,《方案》提出,要开展学校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科普宣传。把儿童青少年科学用眼、视力保护、近视矫正等内容列入学校卫生重点工作内容,组织专题讲座,开展健康教育,组织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公开投拆举报电话,发放视力保护、近视矫正等正面宣传资料。对发现学校存在近视矫正违规宣传的,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从2019年5月中旬持续到2019年10月。《方案》要求,各地要组织开展眼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开展眼科执业行为和近视矫正宣传自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双随机”检查任务,对开展眼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根据投诉举报等线索,集中查办和曝光一批非法行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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