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李昕锋 丁伟)深夜醉驾,在高速公路上逆行12公里。这是今年1月13日晚雅康高速公路上发生的疯狂而又惊险的一幕。所幸执勤交警在监控中及时发现了这辆车,一边提醒正常行驶的车辆避让,一边及时截停了违法车辆,才未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5月21日,记者从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获悉,被告人冯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了解,事发时已经是晚上12点左右,值班交警在视频中看到雅康高速雅安至泸定方向飞仙关隧道内有一辆小型轿车调头逆行,非常危险,随后马上通知民警进行拦截。1月14日0点32分左右,民警最终在雅康高速雅安至泸定方向10km+700m处将逆行车辆川TLB1**号小型汽车挡获。
经查,冯某于1月13日23点15分许,驾驶川TLB1**号北京牌小型轿车从G5京昆高速西康大桥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经对岩互通进入雅康高速公路往天全方向行驶,在行驶至雅康高速公路飞仙关隧道内23km+34m路段处时在加宽车道调头,沿小车道往雅安方向逆向行驶。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犯罪嫌疑人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31.3毫克/100毫升,已处于严重醉酒状态。
通过调取监控发现在驾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冯某有频繁接打手持电话的行为,并在雅康高速公路逆行过程中于飞仙关隧道前小车道内停车近4分钟。冯某严重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成雅高速公路和雅康高速公路共计行驶了近22公里,其中在雅康高速公路逆行至被挡获期间,共计经过飞仙关隧道、对岩枢纽互通、麻岗山隧道、张家山隧道等重点路段,逆向行驶了12.3公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今年5月8日,法院判决冯某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